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逐步满足我县城区社区用人需求,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空缺及社区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20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面向城区社区原网格员招聘资格条件:
1.在县委政法委和天城镇同时备案;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面向社会人员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崇阳县户籍的人员,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品德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组织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至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专业不限;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确定于今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渠道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发展大厦12楼1206)。按要求填写《2025年崇阳县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加分项准备相关资料。报名时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和电子照各1张,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周一)至3月21日(周五)8:3012:00,14:3017:30。
2.资格初审:2025年3月18日至3月25日。
3.准考证领取: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发展大厦12楼1207)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同时缴纳笔试费用50元(参考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的人员,通过提交证明材料申请减免报名费。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本招聘公告以及报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关于享受加分项的认定材料:
(1)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退役军人提供退役军人士官证;
(2)持有社工证的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3)被县级及以上党委、省政府表彰(或表扬)的提供相应文件。
3.涉及加分事项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前提交加分认定材料,逾期未提供的,不享受加分。
4.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
报考咨询电话:0715-3300797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应知应会的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实务、公文写作等。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均进入笔试。
(三)笔试成绩
笔试卷面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含享受加分)在崇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笔试享受加分政策
1.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军人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2.报考人员凡取得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取得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在笔试成绩中加15分(以最高资格证书为准,不叠加);
3.报考人员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或表扬)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中加8分,获得国家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前1至3项可叠加,加分15分封顶。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表的享受加分栏中填写,并在报名截止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面试
(一)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思想政治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反应适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面试开考比例
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享受加分后)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40人参加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享受加分后)并列时,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如果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2,不核减计划,所有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时间、地点
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在崇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五、考试成绩计算
(一)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考试总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退役军人优先;
2.符合加分项的优先;
3.学历高者优先。
(三)考试综合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综合成绩在崇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须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考生中产生。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者而造成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考生中产生。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中共崇阳县委社会工作部、天城镇人民政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崇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体检、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天城镇政府统一安排到城区社区工作。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
3.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需要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考生中产生。
八、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县委社会工作部0715-33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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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崇阳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