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辖区企业,强化街道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和督导工作,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青山区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2、热心基层服务群众工作,有较强吃苦精神。
3、具有武汉市户籍。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以教育部学信网认证结果为准。
5、年龄在40周岁内,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持有劳动就业部门签发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并已做失业登记和困难认定。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3日-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青山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青山区工人村路99号滨江数字城4栋4102室)。
3、证件资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原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现场如实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初审合格后收资料复印件。
四、组织考试
1、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考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考生最终成绩,最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拟录用。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面试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体检完成后,对拟聘用人员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qingshan.gov.cn)上公示。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拟聘用人员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并试用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要求上岗工作;试用期内存在不当表现、无法适应工作或者试用期间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依法享受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九、其他事项
1、青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qingshan.gov.cn)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学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受骗上当。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3、咨询电话:86515449,联系人:章文进。应聘者应保持电话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