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十堰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的要求,侧重综合能力。
二、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开考时间为8:30,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为7:30-8:00,未按规定时间入闱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面试地点:中共十堰市委党校(十堰市天津路102号)。
四、面试的内容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方式根据题本现场完成。
五、面试考生分组及抽签
本次面试考生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六、面试程序
(一)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于3月22日7:30-8:00到中共十堰市委党校集中,经核实考生身份无误后入闱封闭候考;
(二)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生抽签决定考生面试顺序,并现场宣读面试考场考生须知等规定;
(三)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四)按照考生抽签的面试顺序,引考员依次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五)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计时;
(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剩余1分钟时由计时员作出提示,答题超时计时员作出考生停止答题的提示;
(七)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标准打分;
(八)各考官评分结束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签字确认。
七、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无法与其他考生合并计算平均分的,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该岗位。
八、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考场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