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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冶市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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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市医疗水平,优化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大冶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拟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大冶市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招聘培养和使用暂行管理办法》(冶卫发[2021]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专业技术人才53人,其中:市人民医院11人,市中医医院40人,市妇幼保健院2人。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主要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大冶市202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人员年龄符合岗位表中的要求(如: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职称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三)报名人员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大学本科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

(四)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11.大冶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含岗位备案制人员);

12.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四、有关政策待遇

(一)岗位待遇。引进人才统一纳入岗位备案管理。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分别按专技十一级、八级聘任,有关津补贴按实际所聘岗位对应标准执行。原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根据学历、工龄及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二)奖补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与我市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五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且在冶工作满一年的,可享受安家费、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奖补待遇。其中博士研究生补贴总额在50万元以内;硕士研究生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补贴总额在15万元以内;硕士研究生补贴总额在10万元以内;全日制本科生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补贴总额在10万元以内。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大冶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bdaye.gov.cn)及用人单位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8日9:00到4月2日17:00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线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市人民医院:

(1)现场报名:医院组织专班人员到省内外重点高校参加

校园双选会,接受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收取个人有关报名材料。或报考人员本人携报名材料到大冶市人民医院中心院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行政楼6号楼912室)报名。

(2)线上报名:报考人员将电子版简历及有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医院邮箱(dysrmyyrsk@163.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报考岗位。

医院地址:大冶市罗家桥街道东港路26号

联系方式:0714-8768291。

2.市中医医院:

(1)现场报名:医院组织专班人员到省内外重点高校参加

校园双选会,接受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收取个人有关报名材料。或报考人员本人携报名材料到大冶市中医医院党委办公室(政工部)行政楼407室报名,投递相关资料。

(2)线上报名:报考人员将电子版简历及有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医院邮箱(2227325445@qq.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专业+姓名。

医院地址: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建设路6号

联系方式:0714-8720843

3.市妇幼保健院: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本人携报名材料到大冶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门诊四楼C417室报名。

(2)线上报名:报考人员将电子版简历及有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医院邮箱(1419118903@qq.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专业+姓名。

医院地址: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尹家湖东路22号

联系方式:0714-8712993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1)大冶市202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4)本人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相关技术(执业资格)证书、规培合格证等材料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报考人员错报、漏报信息等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五)笔试、面试

1.笔试

报考《岗位表》中规定免笔试,仅面试的岗位可不参加笔试,仅须参加面试。

报考《岗位表》中规定笔试+面试的岗位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及形式。主要考察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3:1,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由用人单位研究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招聘计划的意见,报大冶市卫健局、大冶市人社局决定。

(4)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并通过网上发布,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3)面试入围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为3:1,不足3:1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免笔试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直接进入面试。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面试所有岗位均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考生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六)签订协议。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来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应届考生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取消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由市卫健局负责。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考察具体时间由市卫健局或用人单位通知。

3.拟聘用人员应于2025年8月1日前将本人档案寄到大冶市卫健局人事管理股审查。逾期不寄达的,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档案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不得擅自放弃岗位,否则将相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及有关单位,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大冶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申报。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一个聘期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关处理。

3.大冶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bdaye.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

4.本公告由大冶市卫生健康局、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大冶市卫生健康局0714-3187928、3187938。

附件:

1.大冶市202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2.大冶市202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3.大冶市202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

4.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名单

5.QS排名前200名世界大学(2025年版)

大冶市卫生健康局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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