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充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审判公信力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及《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决定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2023年全区计划选任人民陪审员68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55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13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任职期限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
四、选任程序
(一)社会公告
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名额、选任条件、任职期限、选任程序等相关事宜。
(二)候选人的产生方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1.随机抽选。青山区司法局将会同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并征求本人意见。
2.个人申请。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青山区且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直接向青山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
(三)资格审查
青山区司法局将会同青山区人民法院、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国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征求个人意见
通过资格审查后,青山区司法局将会同青山区人民法院、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向符合选任条件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
(五)确定拟任人选
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青山区司法局将按照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次计划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的要求确定拟任人选;
随机抽选部分人民陪审员的拟任人选,青山区司法局将会同青山区人民法院从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六)拟任公示
青山区司法局将会同青山区人民法院、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提请任命
青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将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提请青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八)宣誓任职
青山区人民法院将会同青山区司法局组织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仪式。
五、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9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1.通过人民陪审员报名网站:
https://hb.psy.12348.gov.cn:8443/s/s_aj.xhtml?regionid=01pk71VY91d$ 进行报名。登陆指定网址进入报名网页、根据实际情况逐项填报、完善报名信息(注意:带星号选项为必填项)。
2.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扫描二维码进入人民陪审员报名界面后,根据实际情况逐项填报、完善报名信息(注意:带星号选项为必填项)。
3.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青山区司法局钢花村司法所(青山区随州街51门隔壁)。
咨询电话:86850515
(三)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推荐表或个人申请表、个人承诺事项表。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享有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的权利,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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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司法局 青山区人民法院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
2023年8月10日
原标题:青山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ingshan.gov.cn/sy/gsgg/202308/t20230810_2244975.s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