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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条第四款“国内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均应具有全日制统招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获得最高学历学校相应专业学习2年以上(含2年),且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者不具备报考资格”,调整为:“国内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均应具有全日制统招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原标题:《武汉音乐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补充说明
武汉音乐学院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