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一) 专项招聘
1、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初审及查询、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本科生、加试笔试的研究生)或《报名登记表》(直接进入面试的研究生)。报名由鄂州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网址: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ez12333.cn/index.aspx)。
(2)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至5月6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至5月7日17:00
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至5月8日17: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下载打印时间:2018年5月17日9:00至5月20日9:00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0日 9:00至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计划,并报鄂州市人社局核准。
(1)笔试
笔试原始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公文写作等。
笔试费用: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50元。加试笔试的研究生不收取笔试考试费。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面试前完成,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笔试《准考证》(本科生、加试笔试的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直接进入面试的研究生)
②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⑤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执、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其他相关材料。
⑥凡与招聘简章规定报考条件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入围资格,再根据笔试成绩依序递补。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依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