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巧家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身心健康、人格健全的用人标准。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性质招聘岗位为在巧家县公安局从事行政助理的文职辅警。文职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本次共招聘28人,详见招聘简章(附件1)。三、用工方式及待遇文职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公安机关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薪酬福利比照事业单位普工相应学历学徒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执行,招聘后比照事业单位普工相应学历正常调标和晋升薪级工资的方式增加薪酬金额,不享受工人技术等级工资待遇。国家、省、市若印发文职辅警相关待遇文件、规定后按文件精神执行。四、招聘对象及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2年12月10日至1985年12月10日生),详见招聘简章各岗位要求年龄;4.限巧家户籍;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6.自愿从事文职辅警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7.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1.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12.现役军人;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五、招聘程序(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登录网站(http://zpks.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514),或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网站,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9:00至2020年12月1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资料准备。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招生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填写相关报考信息,上传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及资格复审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jpg格式,单张图片2m以下),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35×45mm,蓝底,jpg格式,20kb以下)。4.注意事项。填写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与所报岗位要求相一致,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5.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入场。6.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采取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可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查询;通过后其报名信息不允许任何修改。7.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9:00分至12月24日下午17:00分之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zpks.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514)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身份证明,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和身份证等。(二)考试1.考试构成:考试分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三个环节。2.笔试(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按岗位报名1:3的比列开考,不足比列的削减岗位计划;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200分,笔试范围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3)笔试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及军人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在职、病亡、故亡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公安院校毕业生加1分。申请加分的革命烈士子女需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军人子女须提供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公安院校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材料在报名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提交的一律无效。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4.成绩测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所有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笔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先后。5.体能测评按照成绩测算,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体能测评过程中,由于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测评或明知自身进行测评可能产生风险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能测评不得申请免测或缓测,测评结论一经做出,不再进行复测。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体能测评项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三)体检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并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人数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参加招聘的资格。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四)考察和政审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具体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五)公示根据考察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巧家警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代码等。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六)聘用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五、注意事项(一)本次招聘公告、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及公示等其他相关信息统一在“巧家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等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不予聘用。(三)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方案相关规定。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六、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本方案由巧家县公安局负责解释。考务咨询电话:18287306331 15087791945纪律监督电话:0870-7129001
附件1:巧家县公安局2020年文职辅警招聘简章
巧家县公安局2020年12月10日
︱编辑:巧家县公安局新闻办
巧家警方
扫一扫&长按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