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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南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公告(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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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辅警考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辅警考试员(男性),承担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道路驾驶技能(科目三)考试辅助评判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1.具有大理州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残疾和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纹身;3.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4.年龄在25至45周岁(即1997年4月29日至1976年4月25日期间出生);5.持有c1类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更高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三年以上,无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记录,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证无满分记录;6.具备相关行业从业经验、计算机专业技能、部队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作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差旅费按实际出勤情况计算,每月实际收入不低于3500元。

通过招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并统一配发服装等相关装备。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研究决定、资格培训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起至2022年4月29日。

2.报名地点: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辅警管理办公室(大理市巍山路284号车管大楼6楼)。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辖区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提前填写好报名表,到报名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4.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疫情防控健康绿码和行程码。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条件人员。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实际操作和面试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际操作×30% + 面试成绩×3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理论、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应知应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前50名的确定为进入实际操作考试人员。

2.实际操作: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科目三)。根据笔试和实际操作成绩,排名前30名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素质、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等履职所需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20名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集体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研究决定

由交警支队根据考试、体检情况,确定20名拟聘用辅警考试员初步人选。

(六)资格考核培训

由交警支队组织开展为期5天的考试员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考试员证》的,确定为交警支队拟聘用辅警考试员人选。未取得《考试员证》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按有关规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未发现影响招聘问题的人选,与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入职聘用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在大理州人社局和大理州公安局的指导下,由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大理州公安局机关纪委的监督,监督电话:0872—2122986。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872—2121844,饶卫华、刘彩玲。

特此公告

附件: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doc

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2年4月25日

原标题: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招聘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辅警考试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oc6zhwystfgtpeiz5ftpw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林政协管员,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永平林业和草原局“林政协管员”2名。

二、应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高度认同和较好履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能力;

2.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记录。工作责任心强,好学上进,能吃苦,具有较好的规矩意识、服务意识、沟通协调能力及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3.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性别和年龄要求:男女不限,年龄在18-40周岁;

5.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6.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操作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7.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具体流程:

①报名登记—②资格审查—③面试及实操—④签订合同。

四、相关待遇

3105元/人/月(含五险)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未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1)应聘者需按要求填写《永平林业和草原局林政协管员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复印件;

4.报名地点: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5楼局办公室。联系人:付继翠,联系电话:0872-6520749。

六、其它事宜

1.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的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联系不上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2.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者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及面试等工作。应聘者应佩戴口罩、持“健康码”“行程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报名及面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者需提供考应聘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应聘。

3.未尽事宜,由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做好解释工作。

附件: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劳务派遣林政协管员报名表

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4月26日

原标题: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招聘劳务派遣林政协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px.gov.cn/ypxrmzf/xxgkml/202204/b511f5f5b6a044de848c2b444b504f1a.shtml

为更好地完成新形势下公安特警面临的新任务,弥补公安部门警力不足现状,罗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特警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警务辅助人员共16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3、热爱公安辅警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4、年龄18-30周岁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残疾,无纹身,身高在168cm以上,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6、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有b1驾驶证、打篮球等特长的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3、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公职人员的;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7、其他不适合报考岗位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面谈

四、报名及聘用(一)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满为止。报名地址:罗平县公安局巡逻特警大队内务中队(老鹰山)。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册原件、毕业证原件、驾驶证、退伍证原件(退伍军人)等相关资格证书,正面半寸彩色免冠照3张。

(二)聘用招聘领导小组汇总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按照程序研究决定人员名单,经两个月试用期并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者违反相关辅警管理规定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五、招聘岗位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 1750元/月; (二)合同期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勤务+奖励等),每月工资3300元(含五险)至5000元(含五险); (三)聘用后编入罗平县公安局巡逻特警大队管理,食宿统一、免费。

如果你还不太明白,想要咨询:

联系电话:徐警官 13908748751李警官 13988926943

原标题:罗平县公安局特警大队招聘辅警16名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4zed2xyhvkbvjgpcnstvww

根据公安专业辅警队伍建设需要,施甸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姚关派出所:1名,限男性,协助派出所完成相应日常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岁以下,经考核组考察,具备岗位所需特长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上限至35岁;

(四)身体健康。应聘人员录用前将进行健康体检,患有不能胜任辅警岗位工作疾病以及传染病人员将不予录用,应聘勤务辅警人员原则上需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等不合适勤务工作情形,且双目裸眼视力均在4.5以上,身高1.68以上;

(五)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同等条件下军事素质过硬的退伍和专业军人优先聘用(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公安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持用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技能熟练(3年以上驾龄)优先聘用。在公文写作(在各种报刊杂志发表过文章)、计算机方面有特长的优先聘用;

(六)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吸毒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有违法行为,被予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被部队押送回原籍或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处以刑罚处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身上有纹身、患有传染性或重大疾病,以及公安机关不予录用的其他规定;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一)被招聘的辅警实行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

(二)正式聘用的辅警人员第一年每人每月基本工资为2800元(含保险、住房公积金),每年经考核合格后,晋升岗位工资。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开始至名额招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施甸县公安局姚关派出所。

(三)报名要求:由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替;需持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持退伍证、具备驾驶技能持驾驶证等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白底版彩色免冠一寸照片6张。

(四)考试形式:采取计算机操作考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民警体能测试标准)、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测评。考试各科目及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根据计算机操作、体能测试总成绩排名,确定参与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不符合辅警条件的情形,以及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施甸县公安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规定和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确定拟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施甸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 公开、公平、公正 ”,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施甸县公安局姚关派出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郭警官:13987054369

王警官:15912703005

监督举报电话:0875-3033646(驻局纪检监察组)

施甸县公安局

2022年4月21日

原标题:施甸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辅警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5rzsnixsnatgrtgd88z2w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交通秩序管控、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疫情防控等工作,确保临翔社会大局持续安全,展现临翔公安良好对外形象,经相关部门同意,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性质

1、招聘名额:24名(其中限男性岗21名、女性岗3名)。详见《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2022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表》。

2、岗位性质:属于非在编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人民警察的相关待遇,实行合同聘用制,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21日至2004年4月2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复退伍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

4.户籍地为临沧市。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法学专业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4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地点: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办公室(5楼1503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3张小1寸近期免冠照片;有工作单位的,需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

4、报名费:免费。

5、资格审查:由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填写《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

6、报名咨询电话:0883-2123563,联系人:唐警官、杨警官。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体能测试和笔试。

①体能测试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 4×10往返跑(男子、女子)。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计算。体能测试每项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1000米或800米跑、4×10往返跑各占15%)。

考试时间:2022年4月27日上午9:00—12:00

考试地点:临沧市体育馆

②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

考试时间:2022年4月28日(上午9:00—12:00,)

考试地点: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

(三)体检

1、依照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规定,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后的第二天,由本人向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由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统一组织体检人员进行尿检。

(四)政审

体检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审查组,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向应聘人员所在村(社区)、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书面函询现实表现以及家庭背景审查,并到相关部门查阅应聘人员人事档案。对在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不能聘用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政审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政审结束,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签订用工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由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按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日常考核管理

(一)待遇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由岗位工资+辅衔工资构成。岗位工资(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标准由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给予核定,辅衔工资按照《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辅衔制”管理规定(试行)》执行。薪酬标准与岗位层级、资历、表现等情况挂钩,实现动态调整。警务辅助人员在工作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有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假期。

(二)日常考核管理

工作期间,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按照《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办法》对辅警个人工作及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方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续聘资格。劳动合同期满后,警务辅助人员需要继续在公安机关就业的,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分局研究同意后,再续签劳动合同;若警务辅助人员不需要继续在公安机关就业或本人不作书面申请的,分局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本人提前三个月申请且单位同意,合同期内警务辅助人员可以参加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的招录考试。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发出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应聘人员不能按时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三)应聘人员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镇康、耿马、沧源来临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持48小时核酸证明。

七、监督检查

为增强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应聘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由区纪委区监察委派驻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纪检组和市公安局临翔分局警务督察大队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本公告由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883-2134868

附件: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

2022年4月21日

原标题: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audcohwphkuzpqira57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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