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根据《隆林各族自治县面向退役士兵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实施工作方案》(隆公通[2019]58号)文件精神,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确定李丽玲同志为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9年12月23日前送达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广西百色市隆林新州镇民权社区兴民路107号
邮政编码:533400
监督电话:0776-8206689
附:《隆林各族自治县面向退伍士兵招聘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隆林各族自治县面向退役士兵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名单(第二批).xlsx
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