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城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交通勤务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录勤务辅警15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和警务辅助岗位,无违法犯罪前科;(二)身体健康,无残疾,无文身,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三)十堰户籍(含所属县市区);(四)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五)服从分配;(六)勤务辅警招聘对象为男性,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身高170厘米以上,退伍军人学历可高中或中专以上,有文字功底和机动车驾驶证的优先。
三、招聘岗位
勤务辅警:协助民警疏导交通,劝阻、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秩序等警务辅助工作。
四、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辅警。
工资待遇含基础工资(2250元/月,含个人社保缴纳部分)、岗位绩效考核工资(300元/月)、食堂补贴360元/月,单位负担社会保险每人每月700余元,并随政策要求适时调整,聘用期间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
五、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由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政治处组织。报名时间从2月24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报名地点设在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803室,报考者必须亲自前往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经当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招聘交通辅警登记表》。
通过组织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考核、体检、培训确定招录人员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合同签订手续。正式录用后需缴纳1000元服装押金方可正式上岗(合同期满、合同期未满期间考取公务员或行政事业单位的,押金全额退还)。
联系电话:8892590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