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郴州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派遣到郴州市公安局从事监察留置看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男性120名,女性30名。
二、招聘条件
1、郴州市户籍或在郴州城区有固定住所;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截止2019年10月31日,年龄满18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4、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含),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含);
以下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①中共党员;
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士兵;
③公安院校或公安类专业毕业生;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的;
2).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关系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上午12:00。
(2)报名方式:(现场、网上报名任选一种方式即可)
现场报名:①郴州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郴州市龙泉路23号),可乘15路、20路、35路、32路至龙泉花园站下。联系电话为8888015/8888115。
②郴州市公安局大厅门卫室。郴州市青年大道318号。
网上报名:将报名登记表、有关证明资料拍照发送到邮箱:1091965166@qq.com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体能测评
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选择有关项目组织进行。
3、面试
面试由市纪委市监委、市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4、体检
体检由郴州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市纪委市监委、市公安局进行监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交纳。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时需查验身份证。
5、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公示
根据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纪委市监委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有关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签订劳动合同
对聘用人员,由郴州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胜任者由劳务派遣公司予以解除合同。
四、工资待遇
劳务派遣机构根据合同约定计发基本工资,聘期内按社会保险有关法律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种社会保险。应发工资收入每月约2300元(含五险个人应缴部分)。在执行监察看护任务期间解决就餐和集中住宿,并由市纪委市监委每天每人补助约100元。
五、监督检查
欢迎社会监督本次招聘活动,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 2876840 2286275
郴州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