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和体检。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今日房县网、房县人民政府网、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约定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招聘的应试人员,应遵守现场防疫规定,进入场所扫描场所码后,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防疫行程卡无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者,才能进入考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招聘条件、程序、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9-3223722
房县卫生健康局: 0719-3247168
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察委:0719-3224190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房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