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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9十堰市郧阳区招聘区直医疗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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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区直医疗单位(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9月1日—2日8:30-18:00(中午不休息)

二、地点及咨询电话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楼(十堰市郧阳区东岭街隧道巷3号)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 0719-7229312

三、最低分数线设置

按照《公告》要求,本次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线为37.5分。

四、资格复审资料提供

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查原件)。为提高资格复审效率,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岗位,需进一步提供工作经历印证资料(劳动合同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个人工资银行流水证明、单位发放工资花名册证明等4项中的任意2项,或其他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印证资料)。其中: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至少提供10个月,个人工资银行流水(或单位发放工资花名册)至少提供工作期间3个月的情况。

五、有关事宜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须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机会。

2.资格复审,原则上由考生本人现场提交资料。确有困难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进行,但须提供考生委托书(包括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确保资格复审资料真实可信的承诺书。

3.面试考试费50元(鄂价费规〔2011〕100号,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收取。

点击下载>;>;>;

十堰市郧阳区区直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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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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