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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专项招聘幼儿园骨干教师公告【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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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幼儿园教师队伍不断发展的需要,为充实幼儿园骨干教师力量,经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专项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骨干教师15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专项招聘共15个幼儿园教师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年龄:应聘人员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全国普通高等院校音乐、舞蹈、美术、英语及相近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教师资格证: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5.工作经历:具有两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报考应取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在编人员需取得现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业绩条件(以下五条至少符合一条):

(1)五年内师德考核结果有一次及以上优秀;

(2)个人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

(3)论文、教育(观察)案例等获县(区)级及以上荣誉或发表;

(4)教玩具制作等活动获县(区)级及以上奖项;

(5)所带班级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荣誉。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19年江汉区教育局专项招聘幼儿园骨干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2019年10月14日9:00至10月20日12:00期间登陆武汉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填报业绩条件时,需将发证单位、所获荣誉全称、获奖时间填写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报名。

(二)查询查结果

应聘人员于2019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10月20日17: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

(三)报名确认

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人员,应在2019年10月14日12:00至10月20日24: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2019年10月30日9:00至11月2日9: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2日,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综合知识》,以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及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笔试具体事宜和要求见准考证。

考生缺考或有违纪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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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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