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咸宁市咸安区考试公告》的要求,按照咸安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工作安排,现将入围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2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区人社局三楼301室(咸安区长安大道41号)。
二、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程序和内容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参加。
2、资格复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1份;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考在岗不在编岗位的考生,另须提供咸安区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原件和提供满3年银行代发工资流水且必须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等。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50元。
四、其他要求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提供的有关材料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请在比例范围外排名较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后1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在复审时间内,如主动放弃资格复审,需向区卫健局出具书面声明,并发送至285997087@qq.com。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区卫健局。
资格复审结束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敬请关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
咨询电话:0715-8322025 ?8328247 ?8334946
五、防疫须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戴口罩进入资格复审地点,咸宁市外考生要出具健康码。不服从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附:2020年咸安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名单
咸安区卫生健康局咸安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