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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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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公安局

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又开始了!!!

宾阳县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宾阳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和《宾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宾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计80名。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非公务员、非人民警察身份的编外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热爱社会治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能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5)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白,无违法犯罪记录。

(6)根据《宾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7)有以下情形的不能报考警务辅助人员:

凡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辅警,自离职之日起一年不得报考。

凡被我局开除、辞退的辅警,不得报考。

凡被我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

期内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应聘人员,自应报到之日起两年不得报考。

离职后重新参加报考,须提供原聘用单位开具的正常离职证明。

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本县局在职在岗辅警报名。

2、岗位设置具体条件:

要求: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1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为165cm以上,具有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符合以上条件的公安、政法学校毕业生、部队退伍军人优先。

二、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月28日(周一至五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宾阳县公安局 6楼616室警辅办(幸福里对面)。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到报名处填写《宾阳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白底免冠彩色相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持相关证明。有立功受奖情形的,同时携带相关证书或文件。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上述材料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由警辅办留存以备核查。经审核符合应聘资格者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3月3日(星期三)上午8:30-11:00,地点:宾阳县公安局田径场。

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详见附件2)执行;体能测试项目规则参照《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详见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体能测试考生提前进行适应性训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2、笔试(总分100分)

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笔试。

笔试具体内容为扫黑除恶、禁毒、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 (复习题库见附件) 。笔试分数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

笔试时间2021年3月3日(星期三)下午:15:30-17:30,笔试地点:宾阳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参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必要文具,按时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3、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辨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加分项目及优惠政策

退役士兵的加3分,在部队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二等功及以上的加7分,公安院校、政法类院校(全日制学校)毕业生的加3分,其他高校(全日制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加1分,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加1分。以上加分计入总成绩, 加分项目可叠加。有加分情形的,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给报名地点审核存档,之后上报则不再审核。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民警配偶。

5、体检政审

参加应聘人员以考试与加分综合得分高低为序(综合分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列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详见附件4)执行。入围人选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招聘的对象须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三)聘用、分配及培训

1、聘用:根据岗位要求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宾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聘用。

2、分配: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宾阳县公安局统一调配安排到各工作岗位。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即按规定办理相关劳动就业合同等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培训: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方可安排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三、薪酬待遇

(一)聘用期间,按工作岗位享受薪酬福利待遇2990元-3190元人/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以后每2年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即可晋升1级,最高可晋升至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单位部分依法按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按法律规定保障辅警享受带薪年休假。

(三)原自愿离职(非试用期内离职)又重新考录的考生,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年限按此次录用时间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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