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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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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简章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招聘各专业人才,具体如下:

岗位学历专业备注
科研人员博士研究生遗传学、生物信息学、公共卫生、计算机
科研助理硕士研究生遗传学、生物信息学、公共卫生、计算机
精神科医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神经病学、临床医学具备四证合一者优先
公卫医师硕士研究生公共卫生、预防医学具备公卫医师资格证优先
心理治疗师硕士研究生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具备心理治疗师资格证优先考虑
护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护理学具备护士资格证、有三甲医院规培证优先
财会硕士研究生会计及相关专业具备助理会计师资格证优先
二、招聘条件

基本要求:

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具体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各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不含“中起本”、“专套本”、“专升本”、成教、电大、自考学历及参加中职、高职对口高考毕业生等非统招学历。985、211、“双一流”大学及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规培证书者优先考虑;

3.优先录用博士、具备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历者;

4.年龄要求:博士毕业生原则不超过35周岁,硕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5.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人才待遇

1.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及学科骨干,医院将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为其搭建事业平台,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

2.博士毕业生提供武汉市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优先推荐其申报湖北省和武汉市各类资助项目。

3.优秀博士提供30-60万安家费、20万科研启动经费及租房补贴3000元/月。

4.各类人才来院后获得项目和成果按医院政策给予科技奖励。

5.各岗位其他招聘人员享受医院同级同类人员相关待遇。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应聘者将科研业绩材料、身份证、基础学历学位证、最高学历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成pdf文件与个人简历打包投递至邮箱:3213563217@qq.com,文件名为:岗位+姓名简历(如:护理+张三简历)。

2.简历投递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

3.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通畅,初筛入围者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招聘面试时间及后续安排,未入围者不予通知,如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联系不畅,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2281612 、027-82281613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920号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人力资源部,邮编:430012

联系人:颜老师、于老师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期待你的加入!

人力资源部

2022年11月29日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药师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个人综合素质好,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及相关专业;

2、持有药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3、有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薪酬福利

录用后,薪资按照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

四、应聘程序

(一)报名

在线报名:请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点击 “招聘公告”页面,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点击“立即申请职位”,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并在创建简历首页的上传附件处“点击上传”,添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药师资格证等岗位所需证件)。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简章以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2、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在招聘过程中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3、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等程序。

4、咨询电话:027-82281612、027-82281613,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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