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控集团”),是由十堰市人民政府授权十堰市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十堰市属骨干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60亿元。市城控集团已初步形成城市建设更新、城市运营、高新产业、资产经营、规划勘察设计、商贸物流六大主导产业,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市城控集团秉承“服务城市发展”的使命,当好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的主力军,发挥重大基础设施融投资建设、服务城市高效运行、国有资本运营管理等功能。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优秀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笔试类别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十堰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能够履行企业员工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6.被计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通过十堰市政府国资委网站(http://gzw.shiyan.gov.cn/)、市城控集团网站(http://shiyanct.shiyan.gov.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5年2月14日9:00至2025年2月28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如实填写并上传个人电子版登记照、身份证、本人毕业证(或学位证)、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链接地址:https://www.chsi.com.cn/)、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
网上报名入口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3113。网上报名系统推荐使用火狐、谷歌、360极速模式浏览器登录。2025年2月28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5年2月14日9:00至2025年3月1日17:00,市城控集团会同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应后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笔试面试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3.打印准考证:2025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9:3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十堰市政府国资委、市城控集团网站打印准考证。
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50766287。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2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9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
(3)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5年2月28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名所需各类资格证件等应于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学历要求
《职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此类推。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招聘条件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四、考试
(一)笔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地点。组织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预计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4天左右通过十堰市政府国资委、市城控集团网站发布,考生届时可自行查询。
4.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同一职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5:1。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量。对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专业性较强的岗位,经集体研究可保留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可放宽至3:1,但须划定折算后不低于同一笔试类别所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1.确定面试入围比例。笔试结束后,按同一职位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对达不到3:1的急需紧缺、专业性较强的岗位,经集体研究,面试人数之比可放宽至2:1。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无法与其他考生合并计算平均分的,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该岗位。
2.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应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应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在十堰市政府国资委、市城控集团网站发布。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至少于面试开考前5天在十堰市政府国资委、市城控集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相应比例)+(面试成绩×相应比例),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岗位招聘要求的优先聘用条件选择,若均符合优先聘用条件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确定入围人员。
五、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适时在十堰市政府国资委、市城控集团网站发布体检和考察公告。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市城控集团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有关规定。
2.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城控集团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十堰市政府国资委、市城控集团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间存在影响录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七、薪资福利
提供本地区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职业晋升通道。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工作安排,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由市城控集团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十堰市政府国资委人事科:0719-8693220
十堰市城控集团人力资源部:0719-8653762
举报电话:
十堰市国资委机关纪委:0719-8666239
十堰市城控集团纪检监察部:0719-812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