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冶市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关于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开展专项招聘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3]31号)精神,我市拟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湖北户籍或从湖北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的退役军人。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大冶市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用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我市现有编制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27日17:00
2.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大冶市教育局601室(新冶大道25号)。联系电话:0714-8897536
3.?报名所需材料:
(1)2023年大冶市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兵教师”专项招聘退役军人身份认定表(附件4,由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意见、盖章)。
(7)个人二寸近期免冠登记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
应聘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考生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的户籍地、入伍地、退役登记地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的,不可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报名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涉及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2、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2023年11月3日9:00至17:00期间,到大冶市教育局605室领取准考证。未按期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1)笔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形式:闭卷方式。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11月4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笔试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3:1,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招聘计划的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4)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网上发布,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hbdaye.gov.cn)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特别提醒: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后续考试具体事宜将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hbdaye.gov.cn)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2.面试
面试时间:11月11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无生讲课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1)面试入围比例
根据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所有岗位均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考生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