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促进我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拓展“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充实基层服务力量,优化社区队伍结构,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湖北省民政厅下达各地的招聘计划,决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高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5人(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随州市户籍;不具有随州市户籍,但在随州主城区范围内居住的;
2.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能够吃苦耐劳,服务群众意识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服从区级岗位调剂安排;
8.具备报考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违反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3.个人银行征信有严重逾期行为,本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有涉毒吸毒史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加分条件
凡具备报考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
持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加1分;持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加2分;持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加3分(凭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加1分;持有社会工作师水平证书的加2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水平证书的加3分。
退役军人加1分。
以本人的最高加分项计分,总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录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均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www.zengdu.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持续关注上述网站。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上午8:30至8月31日下午17:30
报名地点:随州市曾都区民政局(烈山大道戒烟堂巷58号---实验小学旁)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
考生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填写《曾都区2023年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曾都区2023年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信息表》(附件3)。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办公电话0722-3221674.
4.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材料要求清晰可识别):
(1)《曾都区2023年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及本人1寸登记照彩色照片2张,个人承诺栏必须本人签字按手印;
(2)《曾都区2023年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信息表》(附件3)及电子版;
(3)本人户口簿原件扫描件;
(4)毕业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交扫描件;
(5)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并交扫描件。
特别提醒:
考生应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信息瞒报错报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者错过报名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