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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专项招聘89人公告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专项招聘8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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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在面试前完成,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准考证》(本科生及参加笔试的研究生)或《报名登记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职称证书、职(执、从)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工作经历。

(6)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7)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执、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8)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应资料。

(9)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书面声明通过传真、微信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上述情况发生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

面试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面试形式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面试公告于面试前5天在鄂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告。面试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报名登记表》(纸质)。

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面试方案中确定,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对于形成竞争的岗位,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一律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考生成绩确定

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因面试成绩相同,不能确定体验考察人选的,加试笔试,笔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考生总成绩依然为面试成绩。

(三)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按招聘岗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加试笔试的,排名靠前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鄂州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2)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3)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5)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

(6)招聘岗位按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7)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2.签订诚信承诺书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专项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订承诺书后,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考察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考察

考察工作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按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回避关系等情况。

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确需递补的,书面报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并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拟定全市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鄂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合同约定服务期不少于3年。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五年内不得报考鄂州市事业单位。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此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一)参加专项招聘的研究生是否加试笔试,请关注鄂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凡需加试笔试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

(二)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三)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注册的身份证须一致。

(四)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报名登记表》(纸质)。

(五)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专项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2)。

(六)招聘公示公告信息请关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ezhou.gov.cn/)。

(七)本公告的内容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7-60358455.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专项招聘岗位表》

2.《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专项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

3.《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专项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

4.《2020-2021世界大学排名500强》

中共鄂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专项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专项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xlsx

·附件:3.《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专项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2020-2021世界大学排名500强》.xlsx

原标题: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专项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ezhou.gov.cn/tzgg/202305/t20230524_550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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