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高素质师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结合局属事业单位实际需要,拟组织开展校园专项招聘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4月13日至14日,各用人单位组织考生试讲(即兴教育主题演讲)。试讲(即兴教育主题演讲)满分为100分,由考生现场抽题进行试讲(即兴教育主题演讲)。试讲环节,备课时间30分钟,无生上课时间8分钟。即兴教育主题演讲时间5分钟。试讲(即兴教育主题演讲)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得分。试讲(即兴教育主题演讲)成绩为考生的面试成绩。试讲(即兴教育主题演讲)划定最低合格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每个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笔试(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线)。笔试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参加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序;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
4.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面谈、试讲、笔试时间、地点的,于面谈、试讲、笔试前电话通知,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通知公告。
(五)签订就业协议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就上云职公招
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名单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体检工作由宜昌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宜昌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核查、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从参加该岗位考核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和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可视为放弃体检考察。综合成绩出现相同的,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分数仍然相同的,单位进行加试。
(七)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经单位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后,报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从参加该岗位考核测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新聘用人员纳入正式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用人单位及时为按时取得学历学位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1.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17-6443663;举报电话:0717-8854030。
附件1. 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专项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 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专项招聘报名表.docx
宜昌市教育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