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咸安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咸安区人社局组织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学历证书专业应与岗位表中专业要求一致;
十二、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事业单位(不含备案制)新聘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区司法局公证处(岗位代码076号)招聘人员为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结果由区司法局报区委编办、人社局备案,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管理。
十三、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202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 年版)
附件3:202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
咨询电话: 0715-8328247
卫健系统招考咨询电话:0715-8334946
教育系统招考咨询电话:0715-8326688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5日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 年版)(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