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教育教学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临时兼课教师若干名、教学督导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兼课教师招聘有关要求及课酬
(一)雇佣范围
1.行业、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人员。
2.其他学校在职或退休教师。
3.本院退休教师。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简章
(二)雇佣条件
内蒙古公务员
1.了解行业企业发展,具有较高的理论教学水平或较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胜任课程教学或实习实训指导工作。
2.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主要教学科目涉及城市轨道交通类、机械类、电工电子类、公共课类(思政、高数、体育、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心理学、职业指导)等。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对本人意愿,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且教学质量优秀的正高级技术职务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三)主要工作职责
临时兼课教师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编写教案,在规定时间上交有关教学资料包括授课(实验)计划、教学进度表、试卷、学生成绩记分册、课程考核成绩等。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按拟定的授课计划授课,完成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命题、阅卷等教学工作,认真听取学生及教务处、教学系部的反馈意见,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四)课酬
临时兼课教师的课酬及就餐补助等福利按照《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劳务雇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教学督导招聘有关要求及待遇
(一)雇佣范围
1.行业、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教学督导待遇面议,就餐补助按照《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劳务雇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有意应聘者请填写《临时兼课教师申请表》、《教学督导申请表》(见附件1、2)及相关证件扫描件,所有资料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rsc@hcrt.edu.cn
2.组织考核:根据报名情况,考核小组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试讲和面试,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合格的,签订兼职教师协议或劳务雇佣合同。
联系电话:027-87643317 曾老师(目前正值寒假期间,电话联系多有不便,可直接发送邮件)
附件1: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临时兼课教师登记表
附件2: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教学督导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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