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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省鄂州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面向全国重点大学、科研院所、海外知名大学招聘专业人才205名(以下简称“专项招聘”)、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59名(以下简称“特殊招聘”)。专项招聘与特殊招聘网上报名同步进行,面试分步实施。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8年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一)、《2018年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二)。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1、专项招聘
全国重点大学(原“985”、“211”大学,科研院所)、海外知名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市中医医院拓展院校详见《岗位表》)。
2、 特殊招聘
海内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鄂州中专、市特殊教育学校拓展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待遇
(一)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含试用期)三年内,除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外,具有本科学历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的生活补贴;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或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或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贴。
(二)聘用人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完成一个聘期以上任务且考核合格的,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选调到党政机关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三)其他待遇按照《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详见《岗位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1.受到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2.在公务员公开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关于报考年龄等截止时间
年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毕业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