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2-12-30 11:41:47 关注:23064次
按照《中国医科大学教学、科研、临床工作单元主任(副主任)管理办法》(医大校发〔2022〕226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中国医科大学药学院、科学实验中心和图书馆下属部分二级业务机构主任选拔任用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岗位情况
本次开展选拔任用部分实验中心和部门主任岗位见下表。
序号 |
学院/单位 |
教研室/部门岗位 |
数量 |
1
|
药学院 |
药学实验教学中心
|
1 |
2 |
药学院 |
药学科学实验中心 |
1 |
3 |
科学实验中心 |
细胞分子实验组 |
1 |
4
|
图书馆 |
科技服务组 |
1 |
二、岗位任职条件
(一)思想道德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廉洁自律,行为规范、作风正派;
3.为人师表,医德高尚,有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恪守学术规范;
4.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能力素质
1.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广博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较高的学术造诣,丰富的教学、科研、医疗工作经验和能力;
2.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够充分调动和发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进本部门核心竞争力提升和快速发展。
(三)其他要求
1.校内跨学院报岗人员,需先经所在学院(二级单位)审批同意;
2.原则上应为博士生导师,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图书馆、科学实验中心的教研室和部门主任,根据学科情况,可以不要求博士生导师;
3.年龄未满57周岁。
三、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制定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本部门的管理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学校和部门的各项政策和规定;
3.负责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创新,开发实验新技术,做好社会服务等工作。
四、遴选程序
实验中心和部门主任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新聘主任试用期1年。
(一)岗位申报
报名时间自岗位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4日,报名地点为各岗位所在二级单位综合办公室。
(二)资格审核
应聘者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岗位申报表及相关业绩材料,二级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条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推荐
人事处负责申报人选的民主推荐,拟推荐人选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
(四)考核聘任
人事处组织考核小组对推荐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聘任。
中国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2:关于印发《中国医科大学教学、科研、临床工作单元主任(副主任)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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