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07-25 12:54:00 关注:14144次
因学院工作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利用学院自筹经费,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
党政办、教务办工作人员各1名。(编制外劳动合同聘用)
二、岗位职责
党政办:
1.负责学院人事管理、人才引进等工作;
2.草拟党政办文字性材料工作;
3.协助党政办负责人开展各项办公室日常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务办:
1.完成学院教务及相关工作;
2.完成学校教务处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党政办工作人员:
1.中共党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与理论水平,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具有较强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学习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协调与沟通能力强,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教务办工作人员:
1.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获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3.熟悉法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
4.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6.能熟练操作常用电脑办公软件。
四、聘任后管理及待遇
聘任后管理和待遇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由四川大学法学院审核应聘者基本资格,确定面试人选;
2.由四川大学法学院组织进行笔试、面试,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3.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4.学校批准后,由四川大学法学院与应聘成功者签订劳动合同。
六、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15日。
七、报名方式:应聘者在上述时间内将自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以及各类证明材料)发送邮件至:faxueyuandb@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四川大学法学院党政办工作人员+个人姓名+高校人才网”或“应聘四川大学法学院教务办工作人员+个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联系人:蔡老师028-85990911
四川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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